车辆补贴管理制度员工车辆补贴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公司员工的车辆使用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的实行范围仅限于公司正式聘用员工,有驾驶执照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通过,符合享受本办法的员工
二、车辆权属管理自备车的员工,该车产权必须是本人,并与公司签订《车辆补助协议》,不签订补助协议的不得享受车补三、补贴标准1、凡属本办法实行范围的人员,补助标准由公司根据不同职务分别确定
2、所有适用本办法需享受车辆月补贴的,必须通过申请,取得补贴额,每月凭足额发票直接至财务部报销,公司根据不同职务分别给予车辆月使用补贴定额标准,补贴以发票报销形式按月发放
3、报销费用超过补贴标准定额的,超过部分费用自理车辆补贴协议书1、根据《办法》有关补贴标准,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次月起每月享受固定用车补贴元
补贴以现金形式随工资一起按月发放
2、车辆由个人选购,以个人名义落户,产权归个人所有,购车标准不作限制
3、车辆所有费用(包括车辆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保养费、路桥通行年费、车辆装饰费、日常维修维护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4、员工具体补贴标准由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5、乙方职位变动后,车辆月度使用补贴标准自职位变动之日起,于次月开始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车辆月度使用补贴标准
协议期内乙方辞职、被免职或工作调出的,从变动的之日起停止享受车补待遇
第1页共3页6、乙方享受车补后,每旷工1天,扣发1个月的车辆使用补贴费用;累计旷工3-6天的,扣发6个月的车辆使用补贴费用;累计旷工7天(含)以上的,公司将取消该员工的车辆补贴享受政策
7、已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日常工作中原则上不再派车
市区范围内发生的交通费用均由本人自理,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和发放市内交通费补贴
8、实行车补后,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因公事外出必须使用自备车辆,9、乙方自备车辆要以甲方业务使用为主,不得耽误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