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及危险物品、爆炸物品等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加强项目经理部消防及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保障施工顺利进行,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员工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物品管理条例》及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
(三)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项目经理部日常管理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做到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接受中铁八局公安分处、地方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和业务指导,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日常事务以及对项目经理部所属作业区防火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
(五)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属各部门、作业区或工区(工点)
(六根据本项目经理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措施
二、防火组织(一)按照中铁八局公安〔2004〕224号文件要求,项目经理部建立“三级防火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网络”组织
(二)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落实安全逐级负责制为龙头,从严管理,严格考核,实现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有序可控、基本稳定的目标,实现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三级的逐级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义务消防队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组成防火及危险物品安全专项管理体系
(三)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部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班组建立防火安全小组,负责本第1页共43页班组的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并将人员名单报项目经理部
(四)义务消防队组织1、项目部义务消防队队长:项目部经理副队长:党支部书记成员: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工班长、安全员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