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中堂供销社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制度为了确保我社党务公开工作真实有效、规范有序的开展,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一、特邀监督员资格条件1、政治上可靠,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公道正派,品行优良,敢于坚持真理,勇于修正错误,能够真正发挥监督作用。3、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提出较好的意见建议和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4、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要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有一定比例的党员,还要有非党人士。二、特邀监督员的聘任1、监督员以党员代表、普通党员、基层群众为主,聘任期限为三年,聘任期满可以续聘,最多聘任两期;受聘期间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发现有不宜担任监督员的行为,提前解除聘请,取消其资格。2、监督员定为1人,由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提出拟聘人选,在我社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正式录用。三、特邀监督员的职责1、对社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及工作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2、广泛收集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党组织反映。3、监督党员和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落实,监督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4、认真学习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及时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积极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有关政策。四、监督方式1、每季度召开一次特邀监督员会议,听取意见反映。第1页共2页2、特邀监督员在收集到党员群众意见后,要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及时向党委办反映,不得延误。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