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党章及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村务管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领导,实现依法管理、村民自治,增强村级组织效能,促进村务管理民主有序运行
第二章村级组织及其职责第三条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重大问题实行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村党支部委员会负责村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其他委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履行职责
日常工作由村委会主任负总责,其他委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
第五条村经济合作社是按照《XX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规定建立的村集体所有的社会性合作经济组织,根据村两委的授权协助处理村务
第六条村共青团是农村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村妇代会是联系村妇女的群众性组织,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村民兵组织是党领导下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人民军队助手和后备力量;村治保会是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村调解会协助村委会依法治村,教育村民遵纪守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的帮教和安置,依法化解村民内部的纠纷和矛盾
第七条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
村经济合作社、共青团、妇代会、民兵、治保、调解、老协会、计生协等村级配套及社团组织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并完成上级和第1页共11页本村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是经村民会议授权讨论决定本村重大村务的决策机构
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重大情况可随时召开
村民会议有权改变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