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集中统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卫生行政许可服务运行体制,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市行政许可职能部门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职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通知》和《*市卫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许可服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坚持“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现市卫生局行政许可职能向市卫生局行政服务科(以下简称局行政服务科)集中,局行政服务科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市卫生局相关科室和市卫生监督所以及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工作职责和人员第四条局行政服务科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以下简称卫生窗口)法律责任一致,局行政服务科承担窗口服务的全部责任
第五条市卫生局权限内卫生行政许可职能集中到局行政服务科,由局行政服务科受理、审批
卫生窗口工作人员在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工作期间,业务工作上受局行政服务科领导和指导
第六条局行政服务科和卫生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由市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共同派驻
局行政服务科负责人由市卫生局任命,卫生窗口主任由市卫生局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任命
第七条局行政服务科和卫生窗口工作人员工作必须符合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规定,做到规范服务,热情服务,廉洁服务,快捷服务
同时,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并熟练掌握行政许可各个环节的相关要求
第1页共4页第八条卫生行政许可实行“二审一核”制度
在卫生行政许可办事过程中,一要审查资料,二要审查现场,然后核准后签发行政许可决定书
法定和关系公共安全及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由局行政首先签批
资料审查员由窗口工作人员担任,现场审查员由卫生局相关科室和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踏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