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卫生室综合管理制度关于开展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自查的总结根据省卫生厅卫农秘(2012)274号文件精神,我局于5月5日—15日对全县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县有13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服务中心,下辖标准化村卫生室215个,服务人口854120
二、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为贯彻落实省委、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通知》,从2011年11月1日起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按规定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比例符合规定
所需药品由村卫生室按月上报药品采购计划,然后由乡镇卫生院在其采购平台上代为采购,再由乡镇卫生院或配送企业统一分发配送,村卫生室建立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负责村室人员合理用药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用药安全,保障群众用上价廉、质优的药品
在此次督查中发现个别配送企业出现配送不及时及不能足额配送的情况,乡镇卫生院及村医反映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用药
三、我县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未发现加价销售的现象
四、乡镇卫生院设立村卫生室一体化专户,配备村卫生室核算会计,负责本镇各村卫生室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
村卫生室所有收入全部入微机,实行统一管理
收费票据从乡镇卫生院统一领购,卫生院做好票据管理工作
五、乡镇卫生院对卫生室药品出入库管理系统进行了实时监控,但这一工作开展较晚,目前监管还不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六、从2011年元月开始,我县村卫生室全面推行“一般诊疗费”这一惠民工作
七、财政预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季度由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后,汇报卫生局按考核后结果拨付
第一季度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统计发放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