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务公开制度为使广大教职工知悉校务,参与管理,提高其主人翁地位,发扬民主,推进依法治校进程,特制定此制度:(一)领导机构:设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组员由校务会组成,副组长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成员由各工会小组组长组成
(二)原则:1
坚持实事求是、真实性、实效性、制度化、规范化的原则;2
严格应该公开与不宜公开的界限原则;3
谁主管谁负责公开,并对公开内容负责的原则;4
严格监督效能原则;(三)公开的内容及负责部门:1
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干部任免,中层干部的聘任公开;(校长室)2
党员目标责任制、积极分子的培训、后备干部的培养、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奖惩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的公开;(党支部)3
学校党政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公开;(校长室)4
教职工的调动、聘任、职称评定、职称及晋升、工资晋级、评先争优、奖惩情况的公开;(校长室)
学校招生计划、升学情况、收费公开;(教导处、总务处)6
教职工进修、政培训、科研情况的公开;(教导处)7
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务的公开;(总务处)8
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的公开;(总务处)9
学校基建的招投标情况,大宗物品采购事项的公开;(总务处)1o
每月经费收支(预算内外)情况的公开;(总务处)11
教职工福利待遇、绩效工资等情况公开
(工会、总务处)(四)公开的形式1
会议形式: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校务会议、学生会议、家长会议等形式公开;2
在校务公开栏、媒体、板报上以文字形式进行公开,或以通知、公告等材料下发公开
(五)公开的程序:1
需要公开的校务,应视学校具体情况,由各部门提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才能公开;2
凡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各项议案,需事先发给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