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调研工作制度督查室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升党委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区委主要领导的决心意图、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区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范围(一)负责督促检查省委、市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情况;(二)督促检查区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区委全委会、常委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三)做好上级党委和区委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和交办的专项查办事项;(四)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区委常委、副区长分管工作的督查情况汇总上报;(五)负责省、市、区委书记信箱办理,人民网网民给省委书记留言办理,区委主要领导批示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等工作;(六)围绕区委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搞好督查调研;(七)编发《督查通知》、《督查专报》、《督查通报》、《浦办通报》;(八)承担区委主要领导、区委办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查制度(一)区委重大决策事项督查制度1、准确立项
根据区委全委会、常委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纪要》和领导讲话,紧紧围绕所涉1及的重要工作任务及目标,进行分解任务,提出督查方案,明确挂钩领导、承办单位、具体责任人、督查内容、完成时限
2、审核批准
督查方案拟定后,送区委办主任审核,报区委主要领导签发
3、印制下发
按签发的要求,以《督查通知》的形式,发至各责任单位、责任人
4、督促检查
按照分解事项要求定期对立项内容进行督查,逐项催办
对周期短的决策事项,随时督办,随时反馈;对周期长的决策事项,通过《督查专报》、《督查通报》定期通报、上报有关情况,直至决策事项全部得到落实
5、调查反馈
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区委决策落实情况,找准实施过程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区委主要领导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