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律规制问题研究中国证监会日前立案查处了中捷股份、九发股份两起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案件,按照《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对两起案件的相关企业及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前者大致案情为,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捷股份)董事长蔡开坚(大股东中捷集团董事局主席,同时为第二大股东)载过去两年间指使他人,采用各种欺骗手段,避开上市公司管理程序,未经正常审批手续,多次将中捷股份资金转出,由中捷集团无偿使用,涉及金额超过5亿元
至2008年3月全部归还;后者大致案情为,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九发股份)董事长蒋绍庆通过九发集团的关联企业将九发股份资金转出,由九发集团无偿使用,涉及金额超过6亿元,至今未归还
另外,上市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其与关联公司的往来和重大担保事项,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两起案件中,蔡开坚、九发集团及蒋绍庆等上述行为,还涉嫌违反《刑法》第169条的规定,证监会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非公平的关联交易历来为证券市场所诟病,证监会一直将其作为重点监管的对象,2003年,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制定了严格的标准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2005年,证监会更是组织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见证监公司字[2005]37号文)
在此背景下仍发生如此明目张胆的案件让人匪夷所思
而这些法律规制在实践中碰到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上市公司的非公平关联交易严重侵犯了投资者的利益,需要更加严格的法律规制,另一方面,部分僵化的法律规制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合理经营,亟需规范而灵活的监管措施
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进行适当的法律规制,特别是对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进行分类监管,应是我国证券市场对关联交易法律规制的一个方向
一、关联交易的成因及其影响关联交易是发生在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