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三大战略性调整2005年03月25日17:36上海国资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文从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看,如果说企业层面上要更多地学会“退出”,那么在资产层面上则应更多地学会“集中”,而明显处于最高级的经济层面,则更具有前瞻性和开放性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国企改革面对来自外部与内部、横向与纵向的多方面压力,出现了实质性的转折——转入到一个更加艰难但又更加逼近全胜终局的攻坚阶段,它的运行脉络越来越清晰:一是在宏观范畴内继续强力推进以存量为主的布局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二是在微观主体上稳健而又积极地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
由于宏观范畴的战略性调整同样也不可能脱离企业微观主体的市场进退变化以及资产消长变化等,因此,从布局与结构的角度来看,所谓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事实上已在而且必将进一步从企业、资产与经济这三个相关层面着力展开,并抵达前所未有的深度与广度,直至全面实现国企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目标
企业:着力于多元构建据有关资料,截至2004年8月底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已由1998年的23
8万户减少到15万户
按照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实现战略性调整,反映在企业层面的布局与结构上主要有两个着力点:一是“需要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应区别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这类企业的数量规模必须控制在“关键的少数”,并主要集中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二是大量的一般竞争性行业和领域里的国有企业,要“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
也就是说,经过战略性调整,现有国有企业乃至整个企业层面的布局与结构都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其中一个非常直观的脉络就是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将通过破产、关闭或解散特别是改制转型等途径有序退出,变成股份制企业、混合经济型企业等,从而使国有企业在总量规模上大幅度缩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