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罗马人的法律合作与讨论人民版必修1(1)以下是《十二铜表法》的部分规定:第三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债务的人,交付法庭判决,直至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第八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须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断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第十一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请你思考一下:《十二铜表法》中的上述规定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为什么?我的思路:对于这个问题,应该在通读有关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所学知识逐条进行分析和判断。我们知道,《十二铜表法》作为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基本上是传统习惯法的汇编,反映了罗马早期社会的一些情况,主要体现了保护贵族和富裕平民私有财产的倾向。上述材料就体现了《十二铜表法》在债务纠纷、财产继承、婚姻关系等方面的规定:(1)第三表是对债权和债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意按照《十二铜表法》的规定处置债务人,就不是人人平等的体现。试想,今天的债权人有没有权利随便去处置自己的债务人呢?(2)第八表首先表述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同态复仇的古老习俗,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出现是很正常的;但后半部分同样是打断人的骨头,其处理方式却大不一样,原因是被打断的骨头的主人不一样,一个是奴隶,一个是自由人。(3)第十一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目的是为了保留贵族高贵的血统。这显然是对平民的一种歧视,它根本就未把平民和贵族放到同等的地位去看待。(2)1637年,德国人霍尔斯坦辨认出被维苏威火山灰掩埋了16个世纪的罗马城市庞贝。在这座城市各家居民住宅的墙上,考古学家发现了许多涂写上去的竞选标语。这些标语风格不一,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选民在自家房屋的外墙上涂写自己所支持的候选人的名字。如:玛格尼乌斯支持库斯皮乌斯·潘萨竞选市政官。(2)选民针对当地某个有名望的人,敦促他支持某一候选人。这类标语或写在被游说对象的宅墙上,或写在其住宅附近,以使他出人家门时能够看到。如:普洛克路斯,请把你的位置让给弗郎拖吧。(3)选民为给自己支持的候选人拉选票,甚至采取辱骂或诅咒的方式。如:谁若是反对选举昆提乌斯,谁就是头蠢驴。(4)有些标语则属于对政敌的反面攻击。如:所有的小偷都强烈要求你们选举瓦提亚为市政官。仔细分析选民涂写的以上各类标语,你会得出哪些重要的历史信息?我的思路:上述各类选民标语诞生在古代罗马并不足为奇,它恰恰反映了古代罗马法律制度的健全和高度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这些标语,我们也不难推断出罗马地方城市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地方城市的执政官不是由中央直接任命的,而是由市民自己选出的,所以会出现以上不同的标语(为了使自己支持的候选人获胜);地方城市有较大的自治权,所以选民会挖空心思地使自己支持的候选人获胜,从而使选出的执政官代表他们的利益。当然,罗马地方城市不可能独立于罗马政权之外,它们仍然是国家的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仍然要服从中央的决定,尽管它有较大的自治权。用心爱心专心119号编辑1(3)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格曾经指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足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请结合你所掌握的有关罗马方面的课内外知识,谈谈对这段话的理解。我的思路:耶林格的这段话比较简要地概括指出了古代罗马社会发展的重大事件及其历史影响。其中,第一次武力征服指的是罗马以军事扩张立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逐步发展的过程:基本实现对意大利大部分地区的控制、通过三次布匿战争征服迦太基、染指亚得里亚海对岸的巴尔干半岛、通过三次马其顿战争夺占了希腊、恺撒发动对高卢的征服战争、庞培在小亚细亚连年用兵、屋大维则兼并埃及、克劳狄一世的对外战争等,从而使地中海沿岸各地基本上都被纳入罗马的控制之下,成为帝国的疆土,辽阔壮美的地中海也就成了不折不扣的“罗马人的内湖”。第二次宗教征服足指基督教被定为罗马国教后,受到统治者的大力扶持。这样,它在罗马帝国辽阔的版图内得到了广泛的传播,相继扩展到亚、欧、非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