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企业应建立的职业卫生制度、台帐、警示标志一、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存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二、应建立以下台账(一)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台账。(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保养情况,以及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从业人员佩戴使用情况台账。(三)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应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诊疗,职业健康与劳动防护知识培训记录,正确使用与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员工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检查记录,涉及有毒作业的劳动人员还需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以下材料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须包括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职业健康检查委托书,职业健康检查总结及签发报告的文件,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及签发报告的文件,职业病报告卡及送达的相关记录,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症者处理和安置记录,用人单位落实健康监护评价报告意见、建议和干预措施的情况,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其他资料。三、警示标志及其他(一)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二)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