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计生统计工作的几点说明为进一步做我县计生统计工作,针对目前与公安落户资料比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经与上级计生部门领导沟通,现将有关情况如下做说明:一、关于与公安落户资料比对中出现的有关情况说明凡辖区内公安已落户的考核年度出生,要按照计划生育统计口径要求进行统计管理:1、属本乡(镇)、街道管理的,要及时录入全员信息系统,不允许出现一例漏统漏报现象;2、属县内其它乡(镇)、街道管理的要做好沟通协调,确保全县不出现漏报现象;3、属外县或外地市管理的,按要求与外县或外地市做好交接,要有交接函
在省、市考核中,凡被考核的乡(镇)、街道,要及时上报出生已落户但未在本辖区上报的出生落户人员的书面材料(含乡外县内和县外),要说明未纳入管理的原因
附:1、计划生育统计口径及填表说明2、《村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填表说明1计划生育统计口径及填表说明一、填表单位及资料来源报表起报单位为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县(市、区)及县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逐级汇总、上报,直至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所填报的数据,来源于所辖的村(居)委会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以及行政机关填写的《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县及县以上人口计生局(委)所填报表的数据,来源于下一级人口计生部门上报的报表数据
二、统计对象统计对象为填报单位所辖行政区域内具有中国国籍的常住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保密单位内的有关人员除外
常住人口包括:(一)常住在本地,户口(不含临时户口)在本地的人
(二)常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
(三)户口不在本地,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常住趋势的人
农村妇女婚嫁后,在婆家所在地统计(男到女家落户者除外);城市妇女嫁入农村或农村妇女嫁入城市的,在妇女居住地统计;除婚嫁外,农村其它有常住趋势的特殊情况,由本人所在的行政区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