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发展工作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是整个党建工作体系的基础工程,是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
党员发展工作的政策性比较强,出台的政策文件比较多,中央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省委的《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培训制、票决制、公示制、责任制的意见》;市委的《益阳市发展党员五项制度暂行办法》、《益阳市2005—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等等
我们在落实这些文件时,重点要注意四个方面:一是在数量上,农村发展党员要全面推行“三三制”,即各乡镇、街道每年至少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行政村发展党员;各行政村三年之内至少要发展一名党员;各行政村每年发展党员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名
县直部门发展党员每个支部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名;二是在程序上,发展一名党员必须经过入党前集中培训、计划报告、票决、公示、审查等五个环节
三是在发展对象上,要重视做好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做好在各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
四是在发展方式上,由原来的举手表决,改为票决制,实行无记名投票,并要体现在呈报材料和入党志愿书中
下面,我具体就党员发展工作中,出现得比较多的错误进行一一分析,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1、材料不齐备
一些单位呈报的党员发展材料不完整,有的缺自传,有的缺政审,还有的缺党校的教育培训材料;整套的党员发展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党员座谈、群众座谈、政审、支部决议(票决制),入党前教育培训材料、发展对象报告表共8个材料
2、程序错误
比如,党员座谈和群众座谈的时间应在政审的前面,只有党内外群众普遍认为该同志具备发展条件后,支部才能进行政审
也就是说,先座谈,后政审,然后才能进行支部决议
有的单位在发展党员时,先政审后座谈,显然是错误的
3、材料不规范
比如:座谈签字的问题
由于一些党员群众怕麻烦,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