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总理说实话》,李昌平著,光明日报出版社 学界对三农问题的广泛的关注和官方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是前所未有的,但问题长时期得不到缓解且日益严峻,这种“无能状态” 也是前所未有的,为什么会这样呢
我们是否需要认真全面检讨学界在这个领领域的研究和政府在这一领域的政策呢
困惑篇 一,农民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吗
学界和官场的人常说,要把农民推向市场,说农民有了自主权
农民是市场经济主体
我持怀疑的态度
第一、农民仅有了生产自主权,农民没有不生产的自主权
如果农民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农民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在生产微利、无利、亏本或有更理想的盈利机会时,应该可以自由选择生产、不生产、休耕,不生产就应该不交税费
可是中国的农民不生产照样纳税缴费,有的地方还加收资源闲置费
很多农民种地无利可图不得不进城打工时还不得不贴钱将农田转包出去
所以,中国的农民既不是照计划组织生产,更不能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组织生产,中国农民仍然在某种强制下生产
第二、农民有产前、产中、产后三个环节中“产中” 的生产的权利,但无其他的权利
产前、产后是有利可图的,大多是部门垄断,加上交易中的各种壁垒,农民是进不去的,进去了也可能会碰得头破血流,血本无归
假如江西的一个普通农民拉一车农产品到广东市场去交易,可以肯定他一定亏本而归
第三,农民只是义务主体,但不是权利主体
只要你是一个农民,你就有服不尽的义务,哪怕是百岁老人和刚出生的孩子
农民在尽他们的义务的同时,能享受到什么样的权利呢
农民缴了共同生产费,以资代劳费,这都是政策法规规定属于农民自己的钱,可这些钱怎么使用,农民有权决定吗
钱花光了,农民有权知道怎么花的吗
第四,农民不是一个劳动者,仅是劳动力资源
在东莞有80%的人口是外来打工的农民,他们每天工作 13 个小时左右,月工资在500 元左右,老板一般只发一半的现金
这80%的人创造了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