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前 言 为指导和法律规范电力企业做好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法律规范系列文件的组成部分
各电力企业应根据本导则及相关文件要求,法律规范编制电力综合应急预案
本导则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对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做出了要求和说明
本导则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电力企业编制综合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业务的电力企业
各电力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等特点对综合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引用文件如有修订或更新,使用本导则的各方应讨论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24]11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24]33 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24) 3 术语和定义 3
1 突发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电力企业人员伤亡、电力设备损坏、电网大面积停电、环境破坏等危及企业安全稳定或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实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2 应急预案 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 危险源 是指可能导致损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社会危害或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