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生必须参加的教育和教学活动。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不得毕业和参加高考。 3、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次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做到思想、任务、实践点、指导人员、带队老师五落实。 4、每学年,每个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 14 天。 6、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班主任及指导人员、带队老师要负责对其进行思想、技能技巧方面的考核和记载,每学年,班主任对每个学生写一次鉴定意见。指导小组常常检查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验收,抽查的人数不少于学生数的三分之一。 7、教育学生主动积极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虚心向工农学习,增强热爱劳动人民、热爱家乡的思想感情,不断提高社会实践的能力。 8、学校或班级每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后,要仔细进行总结,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 9“”、学生毕业前如实填写国家教育部统一制订的 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学校审查后存入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