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我校预算管理行为,充分发挥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科学配置办学资源,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预算管理坚持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权结合、收支平衡 的总原则。 第三条 学校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收入;科学合理地安排学校年度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办法和制度等。 第二章 预算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预算由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其对预算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审查、批准学校关于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三)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四)审议、批准学校预算建议草案;(五)监督预算执行,审议、批准预算执行中的调整方案;(六)审查、批准学校的决算报告。 第五条 计财处作为学校预算的专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监督工作等,其主要职责为:(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报学校预算建议草案;(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预算批复意见,编制校内预算,并按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把学校的预算分解到各有关责任单位,实施责任预算管理;(四)审批各责任单位具体预算方案;(五)结合学校事业进展的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报预算调整建议;(六)根据校长办公会的决议,根据规定程序调整年度预算;(七)监督学校各项预算的执行,督促各预算收入单位和缴款单位完成收缴任务,汇总、通报收缴情况,监督各责任单位管好用好资金,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准确、及时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建立预算执行预警系统,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八)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九)年终全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准确及时地编报年终决算。 第六条 各预算责任单位(学院、部、职能部门等)是本部门预算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提报本部门年度预算建议;(二)落实本部门的预算收入和支出责任;“”(三)根据 量入为出 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本部门的预算,编报本部门具体预算方案和月度用款计划;“”(四)坚持 一支笔 审批和会签制度,严格控制本部门的预算执行,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