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 入周福生内容提要:一、收入的概念及分类二、销售商品收入三、提供劳务收入四、视同销售收入五、收入的会计处理具体内容:一、收入的概念及分类(一)收入概念《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十八条 收入,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 (二)特点 1、收入是从小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2、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3、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备注:(1)收入仅包括营业收入,形成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包括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营业外收入,如: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收益、收取罚款等。营业外收入,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2)收入不包括代收款项。代收款项应作为暂收款处理。如:销售商品代收的增值税;旅行社代收的门票、飞机票款等.(三)分类小企业的收入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收入产生的来源分类,收入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其中,销售商品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或产成品、材料,下同)取得的收入;提供劳务的收入,是指小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讨论、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按小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分类,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小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指小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销售材料等实现的收入。备注:小企业应将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四)税法收入的规定1、税收上的收入总额《企业所得税法》第 6 条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上述收入既包括会计上主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