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引进管理制度XX县区第二人民医院医院新药引进遴选原则及审批制度一、新药遴选原则(一)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或本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品牌,或因不良事件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均按新药引进管理
(二)医院选用药品原则上选用省招标范围内的药品,特殊情况除外
(三)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四)在引进医院已有两种同一通用名称、同一给药途径的品种时,申请科室和药学部在经过调研后,认为新的品种较在用品种在临床疗效、毒副作用、经济适用等方面确实存在明显优势,可以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替换
(五)优先考虑疗效可靠、毒副作用小、经济适用的品种
(六)优先考虑品牌、原研、专利的品种
(七)优先考虑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
(八)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
(九)优先考虑与医院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且未发生过任何不良事件的生产厂商的品种
(十)存在以下问题的品种不予引进:1、曾发生过严重质量事件的生产商生产的品种
2、疗效不确切、作用机理不清楚
3、被北美、欧盟、日本、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禁用的
4、生产商、销售商的医药代表在医院药品营销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5、被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否决过的品种,半年内不再接受该品种的申请
第1页共3页二、新药引进程序(一)新药由申请科室集体讨论后,填写《蚌埠三院新药申请表》,科室行政主任在表上签字同意后提交药学部
(二)药学部组成新药审查小组,对科室申请的新药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审查
1、形式审查的内容有
药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批件、新药证书、注册商标批件、物价批文、gmp证书、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出厂检验报告单、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实样、药品的药学、药理、毒理资料和临床验证资料、专利证书、中药保护品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