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范文一、我国的选举制度2004年四次修改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代表名额、选区划分、选民登记、候选人的提出、选举程序以及选民与代表的关系等方面对人大代表的选举做出了明确规定
总体来说,该法既反映了选举主权在人民的理念,基本上确保了我国公民的选举权的实现,极大地推进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随着我国国情的不断变化,我国现行的选举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社会,不足和缺陷日益明显,因此,我国的选举制度需要作进一步改善……二、当前我国选举制度的缺陷
选举的平等,民主化没有完全实现
根据我国现行选举法,虽然规定了一人一票制,每一票有相同的权利,但由于城乡人数差距,少数民族重视程度,各选民选举意识,人民的文化程度等都间接影响了选举制度的公平性
直接选举范围不够广泛
1979年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1953年选举法做了重大修改,其修改之一就是把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但真正为人民服务,有权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官员还在县级以上,有必要让选民自己决定自己认为正确的代表
差额选举导致各种假象
差额选举在候选人之间形成了相应的竞争,一定的竞争虽有利于候选人自身各项素质和责任心的提高,有助于选民全面了解候选人,为选民提供了更利于自己的选择余地
但是目前许多候选人为得到职位,过分宣扬自己,不择手段,导致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况
选民对候选人了解不多由于地域,文化,知识的差异,加上选民对选举的不认真态度,许多选民对要选的代表不清楚,或者根本就没有认真了解个候选人,使得选举失去其真正的意义
第1页共28页三、如何完善我国选举制度
进一步完善选举权的平等性和民主化
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