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管理制度与规范保卫(消防)工作制度1、变电所系电力生产重地,为确保安全运行,应经常与本单位保卫部门联系,互相配合,做好值班保卫和消防工作
2、严格出入制度,非本所人员或外单位进所联系工作、参观访问,须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做好纪录
3、电力部门检修人员进所工作,须持工作票或有关证件
用电检察人员进所工作,须持“用电监察证”4、临时工作人员如泥工、漆工、木工等
必须经领导同意
工作前应指定工作负责人,并由值班人员做好监护工作
5、来所访友,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
并不得将来人留宿在所内
6、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准向外单位人员提供变电所图纸和有关资料
除工作需要外,不准在所内摄影、摄像
7、加强消防工作,严禁易燃易爆物带入所内,控制室、开关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蓄电池室、仓库严禁烟火,并设醒目警告牌
8、发现火灾或破坏性事故,应迅速处理,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公安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
巡回检查制度1、巡回检查制度是及时发现缺陷,掌握设备状况,确保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巡视路线、项目一丝不苟认真执行
2、巡回检查内容按现场运行规程及“设备巡视项目”牌要求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做到勤看、勤听、勤嗅、勤分析比较
发现缺陷应及时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消除缺陷,并及时汇报和记入“设备缺陷纪录簿”
3、正常巡视检查时间:(1)交接班时,进行核对性检查一次;(2)每班中全所巡视二次,每晚上熄灯夜巡一次;(3)第1页共6页每月由电气负责人会同当值对全所巡视检查一次
4、下列情况应进行特巡:(1)设备有重大缺陷或缺陷在发展、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2)气候异常、暴雨、大风、冰雪、大雾时;(3)高温、高峰、过负荷时;(4)新装,长期停运或试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5)根据上级指示需要增加巡视时
5、巡视中必须严格遵守《安规》;巡视中要注意防小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