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车辆管理制度为了使敬老院车辆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做到有效的管理车辆,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1、车辆除随车手续外的其他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
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
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
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院长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院长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1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
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
出车时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让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立即加补或调整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
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第1页共24页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
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