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民)(代表)会议决策和议事会议事制度5篇决策议事制度为进一步完善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的工作制度,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工委决策议事范围:(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的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执行意见;(二)研究制定街道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和措施;(三)研究制定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原则和规则;(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奖惩和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调整,研究提出对区有关职能部门在街道派出机构的负责人考核、奖惩、任免、调动的意见和建议;(五)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要事项;(六)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党员发展的审批和预备党员的转正;(七)研究决定对所管理党员和干部、职工的违纪处理;(八)向区委、区政府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九)街道办事处经济活动;(十)听取并审议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报告、汇报,检查党工委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十一)其它需要党工委全体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决策议事的原则(一)坚持依法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决定、决议,确保依法照章办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二)坚持民主科学决策的原则
领导班子内部,班子成员人人平等,街道党工委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
班子议事决策要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
对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其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要坚持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
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加强团结协作
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属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负责,不推诿、不扯皮;要关心全局工作,主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