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6页第七章合同法【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合同订立的形式、主要条款、格式条款、订立的方式、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缔约过失责任,掌握生效、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掌握合同履行的概念、履行的规则、抗辩权的行使、保全措施,掌握担保的概念、合同担保的主要方式,掌握合同的变更转让,掌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具体情形,掌握合同违约责任的概念、责任的主要形式、责任的免除。熟悉买卖合同。【重点与难点】重点内容:合同订立的程序,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效力,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及其效力,代位权与撤销权,合同的担保,合同的履行、法定解除条件及效力,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等。五种合同的基本特征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分险的转移,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检验期间。难点问题:实际履行与合同成立的关系,格式条款的理解及适用,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认定,可撤销合同撤销后无效时间的认定,不安抗辩权的理解和适用,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合同担保中保证的方式及保证的责任,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及适用,合同转让与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区别,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之间的关系,定金和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关系,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责任转移的界定,借款合同利息的计算及支付的期限,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一)合同的概念。(二)、合同的分类二、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有四个:政府机关参与的合同中,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是婚姻家庭法或者继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合同不适用合同法,行政当事人一方是行政机关。不是所有行政机关参加的合同就不适用于合同法。如果政机关以管理者身份出现,来跟被管理者之间订合同,合同叫行政合同,按行政法去处理。但如行政机关是以普通、平等主体身份来出现,就按照合同法来处理。比如说海淀区政府管理者的身份,跟当代商城订一个门前三包合同,要求包门前的卫生,社会治安,和其他的内容。这样的合同要是发生纠纷的,就不能按照合同法去处理。如果说海淀区人民政府到当代商城去买空调,就是以平等的主体的身份出现。所以这种买卖合同是适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多项选择或者判断,哪些属于调整范围,哪些不属于调整范围。(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概念与形式(一)合同订立的概念合同的订立是法律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合同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都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另外,对于法人来讲,法人的行为能力就和他的权利能力是一致的,而且法人的行为能力范围就是营业执照的业务范围,如果超过这个范围,合同是无效的。比如说一个典当行,吸收存款,吸收存款这个业务是无效的,因为超过营业范围了,银行才能吸收存款,典当不能吸收存款。(二)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形式,口头也行,书面也行,别的形式也行,但是搞市场经济是讲速度、讲效益、讲效率,订合同都用书面形式的话,我们到商店去买东西,你买糖也订书面合同,那售货员就累死了,所以新的合同法规定,三种形式都行,注意,不要一想到书面形式,就想到一张白纸上面写着好好的,不一定,书面形式即可以是一个很正规的合同,也可以是信函的往来,也可以是电子邮件,还可以是其他的形式。实际上向平时我们到当代,到哪个地方买个东西,你哪怕要那个人给你一张购货小票,或者再要开一个比较正规的发票,都是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到时候要证明权利的时候,都是合同的内容。实际上遇到重大,标的比较大,最好是书面形式,以后打起官司来没有证据,利益有可能受到损害。其他形式,可能是个默示形式,也可能是一种行为,其实我们天天在订合同,你们没太注意,你跑到餐馆里吃了一顿饭,实际上就订一个合同,你到店子买两节五号电池来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