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导师制第一章总则1.为使新员工尽快了解公司,认同公司,进入工作角色,加强对新进员工的考核,保证招聘质量
2.为促进公司各部门新员工能力的提升,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3.增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荣誉感,提高导师组织管理能力,为培养公司管理干部队伍储备人才
4.配合员工个人职业发展,开发、留住人才,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第二章适用范围1
公司各部门新入职员工、新转岗员工
导师的工作指导和规范
第三章实施细则3
1 .各部门负责人对落实本制度负有直接责任,人力资源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2 .导师由新员工所在部门统一安排,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随意更换员工导师
安排导师时间新员工入司当天,所在部门应确定其导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员工导师的选择3
各部门管理人员直接具备导师资格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有资格担任新员工导师:3
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思想积极,认同公司管理理念,并体现在日常工作和言行中
精通岗位业务、 工作技能,为部门的骨干人员,有能力对新员工进行工作的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
3 .为人正直、热情,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 .所有导师有部门负责人或间接领导根据以上条件进行指定
原则上, 导师由直接上级担任,更方便了解、指导新员工及日后的绩效管理等工作
直接上级因出差、休假等原因而不能担任的安排其他人担任
导师的职责3
1 .对新员工进行工作安排与具体工作指导;制订《新员工辅导计划》
2 .对新员工的生活等方面提供可能的帮助,使之尽快消减陌生感,让他们在试用期中发挥最大的潜能
3 .对新员工的思想状态进行跟踪, 并对之进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