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认定的通知校内各单位:为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和《西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科字[2010]1号),现将学校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认定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学校认定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的类型(一)技术开发类合同(包括委托开发技术合同、合作开发技术合同等);(二)技术服务类合同(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等技术服务合同,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等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
二、各类技术合同的定义(一)技术开发类合同是学校与各企事业单位之间就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二)技术服务合同是学校以技术知识为各企事业单位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技术转让合同是学校与各企事业单位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下列合同:1、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学校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给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学校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学校许可企事业单位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企事业单位支付相应的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学校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企事业单位,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企事业单位支付相应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四)技术咨询合同是学校为企事业单位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计价所订立的合同
三、各类技术合同的认定依据上述定义和目前技术市场签订技术合同的实际情况,为规范、准确、合理认定技术合同类型,分以下几种情况对技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