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建造师制度若干问题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我国决定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人事部、建设部于 12 月 5 日联合下发了《有关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告知》(人发[]111号),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和制度创新,必将对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是深化建设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设事业迅速发展,各项改革不停深化,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不停完善。数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和政策,为增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设部从 1994 年开始研究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对其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长期的充足论证。,温家宝同志在听取建设部有关深化建设体制改革汇报时指出:"调整和完善现行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分类,在既有注册建筑师、构造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师的基础上,增设建造师。实行建造师后,大中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须逐渐由获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以提高项目经理素质,保证工程质量。"为我国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指明了方向。 2.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是完善建设工程领域执业资格体系的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 14 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获得对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导致质量事故时,应接受对应的处理。因此,对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势在必行。按建设工程的实行过程,可分为勘察设计、施工两大阶段。目前,我国已为从事勘察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设置了注册建筑师、注册构造工程师等执业资格。不过,在从事施工管理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中,尚未建立起执业资格制度。目前,全国的施工企业有 10 万多家,从业人员达 3500 多万,经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并已获得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人员有 40 多万,其中一级项目经理 8 万多人。不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市场主体,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经理的任职,政府或有关部门亦不得干预。因此,由政府部门以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