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咨询 市场途径评估方法规范 一、目的 为了规范矿业权评估师采用市场途径进行矿业权评估的方法和程序,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矿业权评估业务。 三、定义 为本规范需要,使用如下定义: (一)市场途径:是指根据替代原理,通过分析、比较评估对象与市场上已有矿业权交易案例异同,间接估算评估对象价值的的技术路径。是一类评估方法的总称。 (二)相似的参照物:是指近期相似交易环境成交的,与被评估对象主矿种相同、勘查程度相同或接近,具有可比条件的矿业权交易案例。 (三)权重:可比因素对矿业权价值的影响程度。 (四)单位资源品级价值:是指勘查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单位品位(质级)资源价值。 (五)资源毛价值:勘查区内的资源储量与单位资源品级价值的乘积。 四、市场途径评估方法 本规范中,矿业权评估市场途径评估方法包括可比销售法、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资源品级探矿权价值估算法。 五、可比销售法 (一)一般原理 基于替代原则,将评估对象与在近期相似交易环境中成交,满足各项可比条件的矿业权的地、采、选等各项技术、经济参数进行对照比较,分析其差异,对相似参照物的成交价格进行调整估算评估对象的价值。 (二)应用的前提条件 1、有一个较发育的、正常的、活跃的矿业权市场; 2、可以找到相似的参照物; 3、具有可比量化的指标、技术经济参数等资料。 (三)可比因素种类、计算公式及调整系数 1、可比因素通常包括:可采储量、矿石品位(质级)、生产规模、产品价格、矿体赋存开发条件、区位基础设施条件、资源储量、物化探异常、地质环境与矿化类型。 不同的地质勘查工作阶段,选取不同的可比因素,其计算公式不同。 2、计算公式 (1)详查以上探矿权及采矿权评估(含简单勘查或调查即可达到矿山建设和开采要求的无风险的地表矿产的采矿权评估)计算公式: 式中: P -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 Pi-相似参照物的成交价格; μ-可采储量调整系数; ω-矿石品位(质级)调整系数; t-生产规模调整系数; θ-产品价格调整系数; λ-矿体赋存开采条件的调整系数 δ-区位与基础设施条件的调整系数; n-相似参照物个数。 (2)勘查程度较低阶段的探矿权评估计算公式: 式中: P-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 Pi-相似参照物的成交价格; Pa-勘查投入调整系数; ξ-资源储量调整系数 ω-矿石品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