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2.1 民主选举:投出理性的一票学习目标知识目标知道不同的选举方式既有各自的优点,又存在各自的局限性。了解我国选举方式的必然性,懂得公民应如何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逐步提高学生政治参与的实际本领。提高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能力。情感目标通过举例让学生了解民主选举的重要意义,珍惜自己享有的选举权利,增强主人翁意识,关心社会事务和国家大事的意识,增强公民的责任感。激发参加政治生活的热情,提高参与政治生活的素养。重点与难点1、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优点及局限性2、 我国采用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学法指导自学阅读法、讨论探究法、设问法、情景导入法等知识链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平等权观念的深化,农村经济社会面貌发生重大改变,1979 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口比例为 18∶82,而到了 1995 年这个比例则改变为 30∶70,也就是说城市人口已经增加了一倍。而正是在 1995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选举法,将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 8∶1 的比例修改为 4∶1,从而在平等的道路上更加迈进了一步。1995年之后,尤其是进入 21 世纪以来,我们农村的发展又呈现出全新的面貌。2005 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从城乡人口比例来看,1995 年以来我国城乡人口比例以每年 1%的比例增长,2006 年城乡人口比达到 43.9∶56.1。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这个比例还有可能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将居住在城市。由于这个事实基础的重大变化,使得城乡不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做法,已经逐渐失去其历史合理性。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也需要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党的 17 大报告正式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选举法》是属于保障公民民主权利,特别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最基本的法律,也可以说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最根本的法律保障。我国的《选举法》从制订到今天一共经历了 4 次修改,将全国人大代表在农村和城市中的比例由 8:1 调到了 1:1。代表和委员纷纷认为,这一改变将极大增强农民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也将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2010 年 3 月份《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最重要的一个亮点就是城乡同比例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