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建设摘要。本文概述了医调委进驻医院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医调委进驻医院的相关制度建设提出了相应建议。关键词:医调委;医院;制度建设目前全国各地广泛兴起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医调委机制的推广和运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些地方还对医调委机制进行了积极创新,如福建XX市将医调委派驻医院调解室的创新举措等;而当前,不仅需要广泛设立医调委,更需要在设立的基础上探讨医调委的创新发展,以充分发挥其处理医疗纠纷的作用。为了研究医调委进驻医院的可行性,笔者对XX省某市一五星级医调委的现状进行了相关调查:第一,通过电话咨询以及网络查询,获悉该医调委的组织建设、人才队伍、经费保障以及处理医疗纠纷的相关信息;第二,访问具有代表性的医院,了解其医疗纠纷总体概况及医调委介入调解的有关信息;第三,通过随机询问被访医院的患者,了解患者选择处理医疗纠纷的常规方式及对医调委进驻医院的支持情况。由此了解到该市医调委自成立以来,有效发挥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获得了较高的社会评价;但其同时也有一些不足,比如,医调委调解所依据的基本事实难以查清、调解结果很难保证公平正义等有待改进之处。笔者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学者对我国其他省市医调委发展的研究,提出医调委进驻医院制度建设的些许建议。一、医调委进驻医院的必要性(一)能更加及时有效地处理医疗纠纷。医调委调解纠纷耗时短且操作灵活,可极大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医调委进驻医院,一方面当事人可以就地申请医调委调解,减少因机构分散而导致的路程耗时;另一方面也可以方便医调委及时了解案情,缩短事实认定的时间。因此医调委进驻医院,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缩短耗时,更加及时有效地处理医疗纠纷。(二)更能实现纠纷处理的公平正义。“以事实为依据,第1页共8页以法律法规为准绳”[1],公平、公正地维护医患双方合法利益,是医调委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应当坚守的工作宗旨。随着医调委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日益完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的颁布,医调委处理医疗纠纷不再停留于“讲情重于讲法”,不再一味地讲“人道主义补偿”[2]。医调委进驻医院,通过在院内设立办公场所的方式,及时见证纠纷发生的过程、知晓纠纷事实,更好地做到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来解决纠纷,公平公正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三)有利于医院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医调委进驻医院,一方面可以作为监督组织,对医疗机构进行实时监督,督促医疗人员规范医疗行为,从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改善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根据信息理论,“信息的及时共享有利于化解危机”[3];而患方由于欠缺医学知识,对医疗风险认识不足,常以医疗结果来判断医疗行为的对错,以致无谓产生纠纷。医调委进驻医院后,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向患方普及医疗存在的风险,弥补其医学知识的不足,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以协助医院更好地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二、医调委进驻医院的可行性(一)医调委具备进驻医院的基础。第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度保障。《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三十一条第三款明确了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的法律地位,同时《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医调委开展调解工作作出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规定。第二,有个别省市实施医调委进驻医院的经验可借鉴。目前XX省XX市、XX省等省市进行了医调委进驻医院的创新举措,并且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当前医调委进驻医院的举措不仅得到了肯定评价,而且有了可供借鉴的经验。第三,医调委拥有兼具医学与法学知识的专业人才。医调委进驻医院可以在及时处理纠纷的基础上,调解人员凭借其具有的医学与法学知识优势,开展监督巡查工作、对患者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对患方有疑问的医学问题提供咨询帮助等。第2页共8页(二)医院能够接受和支持医调委的进驻医调委进驻医院,一方面可使医院就地申请医调委介入医院的纠纷风险,及时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