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现代农业科技推广财政扶持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发挥农业科技在现代农业生产中的支撑作用,切实提高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依靠科技力量发展我市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所称现代农业科技,是指现代农业所需要的农业科技成果及农业实用技术
包括:农作物、畜禽、水产品等动植物育种创新与推广;动植物病虫草害预警与生物防控技术;生物、物理和生态灭鼠技术;新型节水灌溉与控制技术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土壤有机质提升技术;设施蔬菜秸秆生物反应堆、生物授粉、防风避雨等设施农业栽培技术;生物发酵床等生态养殖技术;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物理农业技术;树体结构优化改造等果树综合管理栽培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技术;其他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等
第二章扶持对象第三条对市、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济组织提供指导和服1务,给予专项经费补助
第四条对创新能力强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产学研联盟以及农业生产经济组织,围绕现代农业技术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给予经费补助
第五条对畜禽遗传资源、农作物种质资源等地方农业优良品种资源保护,给予经费补助
第六条对市政府实施的公益性强、低炭循环、生态环保等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给予经费补助
第七条市级相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适时制定全市现代农业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指南,引导、规范全市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推广实施工作
第三章扶持条件和标准第八条市、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的扶持条件和标准1
基本条件(1)当地县、乡政府重视农技推广工作,在完善村级农技推广员制度基础上,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