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解读一、MPA的评估内容宏观审慎评估体系的指标包括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行等七大类16项指标
根据宏观调控需要,人民银行总行可对指标构成、权重和相关参数、评分方法等进行调整
各项指标满分均为100分,优秀线为90分,达标线为60分
七大类指标均为优秀为A档机构,资本和杠杆情况、定价行为任意一者不达标,或剩余五大类任意两项及以上不达标,为C档机构,剩余为B档机构
央行对A类和C类机构实行一定的奖惩措施,即在正常情况下,启用±10%的幅度,即对A档机构实施奖励性利率(法定准备金率×1
1),对B档机构继续保持法定准备金率,对C档机构实施约束性利率(法定准备金利率×0
需要增加宏观调控力度的情况下,启用±20%的幅度,较为极端的情况下,启用±30%的幅度
3倍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优先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优先金融市场准入及各类金融债券发行审批;金融创新产品先行先试等
B档不享受任何激励,也不受更多的约束
7倍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单独提高SLF利率;金融市场准入及各类金融债券发行受控;在合格审慎评估中被扣分;在“执行人民银行政策评价”中被扣分;被调出一级交易商等等惩戒措施
二、MPA的评估对象MPA用于评估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村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村镇银行和外资银行;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
其中,开业不满三年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暂不参与评估;对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不适用的指标也不纳入非存款金融机构的评估
央行将存款类金融机构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全国性系统重要性机构(N-SIFIs),主要为类似于工农中建交的大型商业银行;第二类为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