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试题库单选题(共35题)1、根据司法部2012年12月26日对外发布的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成立5年以上并具有5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本所所在地的市、县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所B.分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为分所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且在担任负责人前3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C.分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6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律师事务所决定停办分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等情况下,分所应当终止D.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分所执业和管理活动的监督,指导、监督分所的执业活动及重大法律事务的办理【答案】A2、下列关于盗窃罪的认定,说法正确的一项是:A.甲唆使一10岁的小男孩到金店盗窃,小男孩将一串金项链(价值3万)带出店外,尚未交到甲的手上时,被店员发现并抓获。由于甲尚未取得项链,因此应成立盗窃罪的未遂B.乙见张某拿一新款的苹果7S,便起占有之念。于是向张某借打电话,边打边借口“信号不好”而向门外移动,趁张某不注意溜走。乙成立诈骗罪。C.丙在火车上趁身边的乘客熟睡,在下车之际将该乘客放置在行李架上的皮箱一并拿走,丙的行为属于“扒窃”D.丁潜入他人家中盗窃,但分文未得。虽然刑法规定了“入户盗窃”这一行为类型,丁依然只成立盗窃罪的未遂答案解析: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甲是盗窃的间接正犯。对于间接正犯而言,被利用人盗窃既遂,间接正犯就成立既遂。B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盗窃与诈骗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取得财物是否是因为“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的处分”。显然,本案中张某并没有处分自己手机的意思。C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第三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可见,扒窃的对象是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D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入户盗窃”的既遂标准与普通盗窃相同,即获得财物。如果未获取财物,则成立盗窃的未遂。【答案】D3、中国人高某想要得到其具有美国国籍的儿子的赡养,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支持。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A.我国没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立法,故应驳回高某的起诉B.我国没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立法,因此该案应适用我国法律C.该案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来确定准据法D.该案适用高某儿子的本国法,即美国法【答案】C4、某高校司法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处于大城市“陌生人社会”的人群会更多地强调程序公正,选择诉诸法律解决纠纷;处于乡村“熟人社会”的人群则会更看重实体公正,倾向以调解、和解等中国传统方式解决纠纷。据此,关于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与接受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具有一定的文化相对性、社会差异性B.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C.陌生人社会需要合法性,熟人社会需要合理性D.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答案】C5、王律师为扩大业务范围采用的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A.在晚报上发布介绍自己专业范围、所在律师事务所和联系方法的广告B.加入当地的企业家协会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C.向所有的同学发函,承诺给介绍案源者10%的回报D.参加房地产专题研讨会,在会上发表“按揭”法律问题研究报告,并向与会者派发名片【答案】C6、甲是某搬运场司机,在搬运场驾车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不慎将另一职工轧死。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A.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理B.按交通肇事罪处理C.按重大责任事故罪处理D.按意外事件处理【答案】C7、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基本法不同于《联合声明》,它是国内法,由中央自行决定起草,在征求港澳各界意见、吸收港澳各界人士参与的基础上自行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任命相关的起草委员会委员,并由全国人大通过施行B.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其他任何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均无权进行C.基本法的修改议案,须经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