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试题库单选题(共35题)1、根据司法部2012年12月26日对外发布的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成立5年以上并具有5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本所所在地的市、县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所B
分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为分所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且在担任负责人前3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C
分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6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律师事务所决定停办分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等情况下,分所应当终止D
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分所执业和管理活动的监督,指导、监督分所的执业活动及重大法律事务的办理【答案】A2、下列关于盗窃罪的认定,说法正确的一项是:A
甲唆使一10岁的小男孩到金店盗窃,小男孩将一串金项链(价值3万)带出店外,尚未交到甲的手上时,被店员发现并抓获
由于甲尚未取得项链,因此应成立盗窃罪的未遂B
乙见张某拿一新款的苹果7S,便起占有之念
于是向张某借打电话,边打边借口“信号不好”而向门外移动,趁张某不注意溜走
乙成立诈骗罪
丙在火车上趁身边的乘客熟睡,在下车之际将该乘客放置在行李架上的皮箱一并拿走,丙的行为属于“扒窃”D
丁潜入他人家中盗窃,但分文未得
虽然刑法规定了“入户盗窃”这一行为类型,丁依然只成立盗窃罪的未遂答案解析:A项是错误的
理由在于,甲是盗窃的间接正犯
对于间接正犯而言,被利用人盗窃既遂,间接正犯就成立既遂
B项是错误的
理由在于,盗窃与诈骗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取得财物是否是因为“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的处分”
显然,本案中张某并没有处分自己手机的意思
C项是错误的
理由在于,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第三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