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铁路电务检测车运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务检测车由特种用途车辆及其通信、信号检测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系统)构成,用于检测通信信号设备工作状态、发现设备隐患和指导现场设备维护
为规范电务检测车运用及维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及所属各单位电务检测车的运用和管理,其他装有电务检测系统的专用车辆的运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铁道基础设施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应配备电务检测车
车体应符合国家和铁路的相关技术标准,具备加挂直供电列车机次位的能力,其构造速度应满足160公里/小时动态测试要求
第四条检测系统应具备轨道电路、补偿电容、应答器、牵引回流、机车信号和无线列调、GSM-R系统等信号、通信设施的检测功能
第五条电务检测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及铁路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提供的检测数据和报告应科学、准确、公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电务检测车实行两级管理
电务检测车检测由运输局组织,检测中心具体实施
第七条运输局电务部是电务检测车运用维护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制定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负责全路电务检测车和检测系统配置的规划;编制电务检测车年度检查计划,监督、指导全路电务检测车运用管理工作
第八条检测中心在运输局指导下负责电务检测车运用和技术管理工作,制定电务检测车运用管理细则;按照运输局年度检测计划编制检测中心电务检测车检测计划并组织落实;承担全路干线的定期检测和一般线路不定期抽检;负责对全路检测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和统一管理;组织全路电务检测车检测工作人员技术培训;负责组织全路电务检测车检测系统年度标调标定工作
第九条电务处是电务检测车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电务检测车运用管理细则;负责制定电务检测车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上报检测数据;对检测车检测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反馈;配合完成电务检测车的检测工作
第三章检测运用第十条电务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