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水价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去年下半年以来,有关资源价格改革的消息十分引人关注。年前,国家发改委在全国范围内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并实行新的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紧接着,发改委又宣布 2006 年将取消电煤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电煤价格走向企业自主。3月 26 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对成品油价格调整。这些举措拉开了一系列资源价格改革的大幕。作为县级物价部门,应该正确把握价格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及时疏导多年积累下来的价格矛盾,认真做好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工作。 一、资源价格改革势在必行 资源价格改革滞后已经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央行《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认为,我国公共服务品价格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将会释放部分隐性通货膨胀。燃油、水、电、天然气、煤炭等资源价格和公共交通等服务价格都存在潜在的上涨压力,一旦释放,将会推动未来价格水平的上升。但是我国资源价格水平长期偏低,不仅导致了资源浪费和粗放型经济增长,而且还导致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扩大了贸易顺差,夸大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我国资源价格主要存在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是资源价格基本上是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只反映了资源开发成本,没有全面覆盖环境破坏成本和安全生产成本。资源税很低,没能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致使资源价格偏低。长期以来,我国水、电、煤气、热实行政府定价,天然气和成品油的出厂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此外,政府还可干预电煤和土地的价格。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煤、焦炭、天然气、水、电的价格均相对较低。在地价方面,不少地区为招商引资,压低征地补偿费。成品油价格虽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动情况进行调整,但调整时间滞后,调整幅度也低于国际成品油的涨幅。二是资源性产品之间比价关系不合理。从电力与替代燃料的比价关系看,我国单位兆焦的电力价格,只相当于燃料油和天然气的 70%、液化气的 67%、人工煤气的 56%。资源价格偏低和比价关系不合理,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利于优化资源配置、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我国偏低的资源价格不能及时和充分地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缺乏对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资源的过度开发、过度需求和过度浪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不到发挥,因此形成的经济增长方式也是粗放的,资源产出效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