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发光免疫分析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报批稿) 2009-05-15 09:00 发光免疫分析试剂是指利用特异的抗原抗体反应等生物学原理,利用发光信号的强弱来判断样本中相应抗原或抗体是否存在来进行检测的一类试剂
主要包括化学发光(酶促、非酶促),电化学发光和时间分辨荧光等法
该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利用发光分析技术对蛋白质等被测物质进行检测的第三类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第二类试剂的生产及质量控制可参考该指导原则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适时组织修订
一、基本原则 (一)研制、生产用的各种原料、辅料应当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并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
(二)诊断试剂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以及适宜的生产环境,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生产企业应按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和记录,加以实施并保持有效运行;生产企业还应该通过《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评定标准(试行)》的考核
企业应对试剂的使用范围做出明确规定,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三)诊断试剂的研制应当按照科学、规范的原则组织研发,各反应条件的选择和确定应符合基本的科学原理
(四)研制生产过程中所用的材料及工艺,应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安全性方面的事宜
(五)试剂生产和质量控制的总体目标:保证产品使用安全,质量稳定,工艺可控,使用有效
二、原材料质量控制 (一)主要生物原料 与产品质量最密切相关的生物原料主要包括各种天然抗原、重组抗原、单克隆抗体、多克隆抗体以及多肽类、激素类等生物原科
这类原料可用于包被酶标反应板、标记相关酶(辣根过氧化物酶、碱性磷酸酶等)、中和反应用抗原或抗体、制备校准品(标准品)等
一般按工艺要求对这类生物原料进行质量检验,以保证其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