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
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建立卫生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网络
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自上而下形成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制订完善的卫生制度
卫生制度包括
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
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组织卫生检查
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簿(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奖金挂钩
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
经常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
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养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一律辞退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
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协议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第1页共7页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