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2.建立卫生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网络。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自上而下形成网络,责任到部门、人。3.制订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4.组织卫生检查。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簿(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奖金挂钩。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经常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养。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一律辞退。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2.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协议。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第1页共7页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4.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5.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后,方可重新上岗。6.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7.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8.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1.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2.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4.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5.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培训情况应记入台帐。食品采购卫生制度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烂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2.肉类食品必须经兽医检验合格方可采购。3.采购酒类、罐头、冷饮、乳制品、调味品等,应向供方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4.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应具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第2页共7页期、保质期等标志。5.采购食品做到有计划进货、勤进勤出。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合兴小学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干净,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3.切配好的食品应与原料分开存放,应按照加工操作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使用。4.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5.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