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二节子集、全集、补集教材分析1.2 子集、全集、补集1.本小节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讲子集,第二部分讲全集与补集.第一部分先介绍集合与集合之间的“包含”与“相等”关系,并引出子集的概念,然后,对比集合的“包含”与“相等”关系,得出真子集的概念以及子集与真子集的有关性质. 第二部分是在子集概念的基础上讲述补集的概念,并介绍了全集的概念.2.通过本小节的学习,使学生达到以下要求: (1)了解集合的包含、相等关系的意义; (2)理解子集、真子集的概念; (3)理解补集的概念; (4)了解全集的意义.3.本小节的重点是子集、补集的概念,难点是弄清元素与子集、属于与包含之间的区别.4.关于子集与真子集的记法,教科书中采用的是新的国家标准,与原教科书不尽相同,应该注意.5.要正确地理解子集的概念.一般地,对于两个集合 A 与 B,如果集合 A 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 B 的元素,我们就说集合 A 是集合 B 的子集.也就是说,如果由任一 x∈A,可以推出x∈B,那么集合 A 就是集合 B 的子集.教学时不宜把子集说成是由原来的集合中的部分元素组成的集合.6.在开始接触子集与真子集的符号时,要提醒学生注意这些符号的方向不要搞错.例如,AB 与 BA 是同义的,AB 与 AB 是不同的.7.要注意区分一些容易混淆的符号. (1)∈与的区别:∈是表示元素与集合之间关系的,因此,有 1∈N,-1N,等;是表示集合与集合之间关系的,因此,有 NR,R 等. (2)a 与{a}的区别:一般地,a 表示一个元素,而{a}表示只有一个元素的一个集合.因此 , 有 1∈{1 , 2 , 3} , 0∈{0} , {1}{1 , 2 , 3} 等 , 不 能 写 成 0 = {0} ,{1}∈{1,2,3},1{1,2,3}. (3){0}与的区别:{0}是含有一个元素的集合,是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因此,有{0},不能写成={0},∈{0}. 8. 关于补集,新的国家标准规定,集合 A 中子集 B 的补集或余集记为 CAB(这里的“C”是一个专门的符号〕,如果行文中集合 A 已经很明确,则常常可以省去符号 A,而记为〔B.9. 与补集相关的概念是集合的差,教科书中没有这个概念.集合 A 与集合 B 之差或集合A 减集合 B 记为 A\B,即 A\B={x|x∈A,且 xB}. 要注意,上式等号右边与补集定义中的式子类似,但意义不同.在 CAB 中,要求 B 是 A 的子集;在 A\B 中, B 可以不是 A 的子集.当 B 是 A 的子集的时候,也可以写成 CAB=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