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创新支持劳动力输出随着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农业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日益突出,作为金融部门,如何支持农村劳务输出,解决剩余劳动力转移成为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对此,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积极发挥货币政策指导作用,引导和支持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信贷产品创新,指导XX市农村信用社于2004年11月在全省率先推出“农村劳动力输出贷款”,有力地支持了XX市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取得了初步效果。一、推出业务的背景(一)劳务输出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XX市是传统的农业地区,历史上工业基础相对薄弱,辖11个县(市区),414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344万。随着衡水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加。劳务输出成为发挥人力资源丰富优势,增加农民收入的首选。(二)劳务输出费用偏高,农民遭遇资金瓶颈。由于办理各项手续、人员管理、培训等费用持续上涨,特别是出国外派劳务人员的支出费用也由原来的每人1万元增加到每人5万元。这对年人均收入不足3000元的农民可谓望而生畏。由于各金融机构没有开办此类贷款业务,导致农民筹资难。有的农民为筹集中介费,不惜去借高利贷,受资金制约一些想外出打工的人打了“退堂鼓”。针对部分农民缺少资金,无法实现务工愿望的实际情况,2004年11月,该市农村信用联社适时推出了“农村劳动力输出贷款”业务。二、主要做法(一)摸清底数,逐户建档。该市农村信用社联社深入农村调查研究,积极与村委会及县、乡有关部门协调,了解农户家庭经济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配合地方党政部门及时了解农民输出劳务期间发生的单位转换、出国、退出及伤亡情况,积极争取政府职能部门对农村信用社进行外出劳务人员的信息反馈。同时,农村信用社与政府劳务输出部门签订了协议,规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强化了彼此间的协调与配合,避免了劳务第1页共3页输出与信贷支持“两张皮”的现象。在此基础上,逐户建立了个人信用档案,为开展贷款工作夯实了基础。(二)制定细则,积极扶持。市联社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了《XX市农村信用联社劳动力输出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对资金短缺的外出务工人员可发放小额农村劳动力输出贷款。在贷款发放中,联社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三优先”政策,即信用社入股社员优先、信用社存款户优先、有一技之长的农民优先。对持有信用社认定的劳务输出中介机构劳务输出合同的务工人员,经过贷前考察,在完善相关手续的基础上,均给予信贷支持。(三)降低门槛,灵活实用。农民申请劳动力输出贷款只要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有常住农村户口,资信状况良好,无信贷不良记录,持有培训资格证书即可贷款。在贷款方式上,视借款人的不同情况,分别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公务员工资账户担保贷款及抵押贷款等方式发放,对已办理小额农贷信用证及参加农户联保小组的外出务工农民优先发放贷款。根据借款人从事工作、合同要求及收入等情况,灵活确定借款期限,可发放1~2年的中长期贷款,满足不同农户的实际需求。贷款额度根据农户劳务输出需要分为2000元~50000元,基本能够满足外出务工人员所需培训、差旅、基本生活及其他相关费用需求。XX市联社在全县200多家信用社开办了农村劳动力输出贷款,有效满足了农民外出务工需求。XX县区吴吕信用社2005年对辖区向劳务输出部门组织的15名出国打工农民发放贷款63.2万元,帮助他们走出国门挣“洋钱”。赵三庄村民陈国库有一手缝纫技术,出国到意大利打工,信用社经调查了解后。为其发放贷款5.5万元,使其顺利成行,现该人在意大利生活、工作正常,贷款已基本还清。大伯舍村村民张计存联系到阿联酋做钢筋的工作,但苦于无法筹集出国费用,信用社为其贷款6万元,使其圆了出国打工梦。(四)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市联社制定了农村劳动力输出贷款“三不贷”原则,即有陈欠,赌博及其他不良记录的不贷、家庭无其他成员或不具备劳动能力的不贷、没有正式务工合同的不贷。在全市信用社实行包放、包收、包效益的第一责第2页共3页任人制度,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输出贷款登记薄”,实行贷款定期走访制度,建立了“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