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如何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县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描绘了建设“实力*、和谐*”的宏伟蓝图,确定了力争在三至五年内实现撤县建区、融入主城的目标。这是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同时也为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需要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笔者就行政审判工作如何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中来,为建设实力*、和谐*、以及强力推进“三化一游”,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谈谈肤浅认识,旨在抛砖引玉。一、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行政审判工作。“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马克思主义法学为指导,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提出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先进法治理念。这一科学的思想理论体系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提供了强大的、多层次、宽域的科学思想体系,为当前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为搞好人民法院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正确指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的,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根本指导思想。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存,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历史变革,人民法第1页共5页院的行政审判工作要适应现阶段新形式的要求,必须主动应对新挑战,积极适应新的要求,尽快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能力,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笔者认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能仅仅停留在提口号、学文件、讲大道理上,必须真正落到实处。要用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为民”、“务实”、“廉洁”六个字统领行政审判工作,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牢牢把握合法性审查这个中心,通过对公权和私权的妥善调整,缓解社会矛盾,改善“官”、“民”关系。真正作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使每一个当事人走进法院的时候,都有一种非常信任、非常安全的感觉;让每个当事人都感觉到我们的法院是真正为人民的法院;让每一个投资者都感受到我县有一个非常宽松、和谐的投资环境。二、准确把握行政审判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确定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第一项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这既显示了司法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路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于*年10月召开了“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的电视电话会议”,肖扬院长作了重要讲话。这些任务和目标,无一不与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社会和谐是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永恒追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根本职责就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行政审判对于推进民主法治进程,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具有特殊重要的职能作用。(一)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在正确处理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诸多矛盾中,妥善处理第2页共5页好政府与人民群众、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