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模式适用性探讨〔摘要〕行政审批局作为近年来行政审批服务领域政府创新的重要举措,备受关注,在一些地方风靡起来,同时也饱受争议
作为地方的大部制改革试点,行政审批局模式体现了整体性治理的一些特性
而整体性治理不仅是治理理念、治理结构变革,还需要建立在协调机制、整合机制和信任机制等一整套运行机制之上
行政审批局模式目前还只是一些地方市、县的积极探索,没有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上级相应机构与之进行对接业务,因而并非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标准范本,地方政府不能脱离本地区经济社会状况而盲目跟风,必须因地制宜
对于已经采用行政审批局模式的一些地方,可以结合整体性治理的基本理念进一步改革完善
此外,行政审批局模式的发展,还需要国家层面顶层设计、机构衔接整合、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等一系列配套改革
〔关键词〕行政审批局,适用性,顶层设计,信息平台,信息资源20XX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随后,在6月28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创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行政审批局作为近年来行政审批服务领域政府创新的重要举措,备受关注,在一些地方风靡起来,同时也饱受争议
作为“后新公共管理”趋势下的一种典型政府治理模式,整体性治理的价值在于“对新公共管理理论批判和继承基础上架构起新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