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杠杆作用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枣庄市财政局自2008年7月份以来,为了探寻最有效的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办法和现实途径,枣庄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对农村土地流转及有形市场建设、农业规模经营、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等一系列“三农”关键问题的调研。通过调研总结和思考,充分借鉴我国其他地区农村土地改革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尝试创立了以土地使用产权改革为核心的“三位一体”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模式,并着手开展了试点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经过近两年的改革探索,枣庄1市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已扩展到全市45个乡(镇)、384个行政村、市、区(市)两级试点合作社达168家,已涉及入社土地面积118838.9亩,入社农户34167户;其中市级试点合作社56家,涉及38个乡镇,入社土地面积50983.9亩。共实现利用土地使用产权抵押贷款5228万元,其中,今年已实现贷款3888万元。在这一强农、惠农、富农改革过程中,枣庄市财政部门主动创新工作思维,改变传统的财政支农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支农的杠杆作用,积极推进全市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创新“三位一体”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财政支农找到挈入点始于安徽小岗村的改革开放走2过了30年,现阶段摆在我们政府面前的最大问题仍然是“三农”问题,农民问题纷繁复杂,但归根结底问题的根子还是贫困,核心问题是如何实现富裕,关键的环节是走什么样的道路。现阶段,我国农业农村经济近年来保持着良好发展势头,粮食生产实现了连续7年增产,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望实现连续7年增长6%以上。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向好的形势,为实现全局发展目标奠定了较好基础,使“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站在了更高的起点上。与此同时,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国内和国际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对“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农村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但关键领域改革仍然滞后。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不完整,征地制度改革3滞后,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妥善保护。目前,农业用地出现了许多如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集中规模经营、企业化农业等一系列新的生产经营方式。这不仅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的主观愿望,更是农业生产力自身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枣庄在全国率先探索的推行了以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在换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同时,由县级人民政府给加入农村土地合作社的农户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并将这个证规范为“三不变”、“三保障”。“三不变”是:第一,土地所有权不变。交易、抵押的只是土地的使用产权,而不是所4有权,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根本性质,土地并没有私有化。第二,农民承包权不变。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不涉及土地承包权,虽然给农民发了土地使用产权证,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始终攥在农民的手里,承包权的主体始终是农民,不会因土地使用产权的转移而发生任何改变。第三,农地性质不变。规定:不论土地使用产权转到谁手里,粮田一定要种粮食,这就保证了农地用途不会随着流转而发生变化。“三保障”是:保障持证农民对土地的转让、收益、抵押权。持证人在产权期限内,按规定用途,可依法使用、经营、流转、转让土地,也可以作价、折股作为资本从事股份经营、合作经营或抵押担保。土地合作社受让土地使用产权后,可以拿全体成员的土地使用产权证,向土地产权交易5机构申办总的土地使用产权证。合作社凭土地使用产权证,可以向金融部门抵押贷款、融资。像山亭徐庄土地合作社以土地作抵押,向山亭区农村信用联社贷款3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像滕州龙珠大枣专业合作社以土地为抵押,向滕州市农村信用联社贷款4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通过土地使用产权证抵押贷款,农民的土地变成了资本,解决了规模经营的资金问题,“死地”变成了“活钱”。(二)建立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市场。农民尽管有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