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三沙市:中国维护西、南、中沙群岛主权的历史性步骤 6 月 21 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的公告”,郑重宣布:国务院于近日批准,撤销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设立地级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三沙市人民政府驻地为西沙永兴岛。随后,民政部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设立地级三沙市,“是我国对海南省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和完善”,“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国对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的行政管理和开发建设,保护南海海洋环境”。 西、南、中沙群岛:中国最早设府管辖 我国是最早发现、最早命名、也是最早确立对西、南、中沙群岛拥有领土主权的国家。 两汉时,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 110 年),海南始置珠崖、儋耳郡,标志着中央政权对海南岛及南海诸岛直接统治的开始。此后,随着生产发展和航海技术的进步,我国人民经常航行于南海之上,并在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一带居住和生产。 最迟在唐宋时期,南海诸岛就在我国政府的有效管辖之下。唐初,海南岛环岛已建置有北部的崖州、西部的儋州、南部的振州(今三亚市)。《旧唐书?地理志》在“岭南道:振州”部分,记载有振州管辖海南岛南部海域的内容。自此以后大陆中原王朝对南海诸岛的行政管辖从未中断过。 宋代,唐时位于岛北的崖州南移,改振州为崖州,后易名为朱崖军,继后又改为吉阳军,由吉阳军直接管辖南海诸岛。当时,北宋朝廷建立了巡海水师,巡管南海海面。《武经总要》对此有详细记载:“命王师出戍,置巡海水师营垒……从屯门山用东风西南行,七日至九乳罗洲。”“九乳罗洲”即今西沙群岛。 元朝,元世祖至元十五年(公元 1278 年),将海南的琼州改为琼州路,仍由吉阳军管辖南海诸岛。是时,宋代的军制多已改州,吉阳(今三亚市)军未改为州,是以特殊行政制度管理边疆的方法,可见当时统治者对海防边疆的重视。 明初,海南设立统一的地方行政管理机构——琼州府,隶属广东,恢复崖州、儋州、万州,将南海诸岛划归琼州府领属的万州管辖,并南海诸岛明确区分为“南澳气”、“七洲洋”、“万里长沙”、“万里石塘”等四大岛群(即今天的东沙、西沙、中沙、南沙群岛)。 清朝前期和中期基本沿袭明制不变。至清朝后期,东沙群岛归属惠州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仍由海南的万州管辖。自此南海诸岛分属于不同的两个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