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 年《考试大纲》(课标版)对本考点的要求是“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能力层级为 E 级(表达应用)
标点符号的用法是在沉寂了近十年后,最近几年高考新增的一个重要内容,“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包括两个要素——正确书写标点符号和规范书写标点符号
正确书写标点符号就是不能用错标点符号,规范书写标点符号就是在行文中把标点符号写得工整清晰
2.命题规律总结考查标点的题型基本有五种:①选择题,要求辨析标点符号使用正确或不正确的一句,如 2009 年山东卷第 4 题;②选择题,给出语段的标点空缺处,选择最恰当的一组标点,如 2008 年山东卷第 3 题;③修改填空题,在应用短文中存在着标点、语法、词法及句意表述上的错误,要求指出有错误的句子(有的给标点)并修改或指出同一标点用法不同的是哪一个,如 2009 年重庆卷第 21 题;④表述题,要求指出因标点位置不同而导致的表意差异,如 2004 年福建卷第 22 题;⑤填空题,在短文中加标点,如 2008 年天津卷第 22 题,要求在下文的横线上填上正确的标点符号
3.命题趋势分析标点符号考查从 2004 年开始成为轮空考点,近几年全国各地对标点符号的考查面不是很大
2006 年全国只有山东和重庆考到标点符号,2007 年全国只有天津和湖北考到标点符号,2008 年标点符号考查的地域已扩大到四省市:山东、天津、江西、湖北,2009 年又只有 3 个省市:山东、重庆、湖北
预测 2010 年高考对标点符号考查的省市将会维持在以前年份的数量上
试题的题型主要是三种:一是判断标点符号运用正误,为选择题;二是在一段文字中运用标点符号,为主观题
三是在语段改错题中对标点符号的使用进行考查,如 2009 年重庆卷 21 题
如果是选择题,其试题位置可能在前五题基础知识内;如果是主观题,其试题位置可能会在试卷后面的运用板块的 18 至 22 题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