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公民隐私主题第17课第一框法律保护公民隐私时间班级教师主要内容过程(一)人人有隐私阅读材料,感受隐私:播放视频:《谁动了我的隐私》1.学生观看一段视频。2.教师:视频中的很多名人在电话号码被公开后遇到了很多麻烦。那么什么是隐私呢?(学生回答)(教师总结、多媒体)隐私,指个人心理、生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1、私人信息;(如:收入情况、电话号码、健康状况等)2、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生活);3、私人空间(如:日记、书包、住宅、通信等)。这些内容都属于公民个人不愿意为人所知的私人秘密。公民的隐私受法律保护,公民享有隐私权。(三)有关法律规定:教师:请同学们分小组讨论一下:在日常生活中,哪些行为就属于侵犯别人隐私权了呢?学生讨论回答:时间三分种。教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请同学来读一下(多媒体呈现):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7.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8.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四)情境创设:1.播放歌曲时教师:“每个人的家庭就是自己的一座城堡。”家是私人生活的领地,是公民最安全、最隐秘、最独立的“私家天地”,也是公民隐私权、财产权和其他权利和自由的象征。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这既是一个被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的人权理念和准则,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下面请同学们探究一则案例:(多媒体)一天深夜,某地公安派出所以“治安巡查”为名,在无搜查证的情况下,对某小区住房进行全面搜查。有人认为该派出所的行为是合法的,因为他们有搜查权;有人认为派出所的行为是非法的,因为他们没有依据法定程序搜查。教师:同学们,你们是怎么看待这一问题的?请大家先在小组内讨论交流,并请做好记录推选代表在全班交流。学生回答教师总结:我国的宪法明确规定:(多媒体)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即使是警察执行公务,也要按照法定程序。进入民宅,首先要有法律的明确授权,这是行政机关执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循正当程序,这是行政机关执法必然要求。2.网络材料谈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教师:现在大家明白了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那么公民的内心秘密是否可以窥探呢?下面我们再一起来感受一下小张的心情。案例:(多媒体呈现)父母是否应该拆看学生信件教师:请同学们说说你的看法:小张的父母是否应该私自拆阅小张的信件?为什么?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么办呢?教师总结:法律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和保护自己的隐私和隐私权,给心灵也安一个家!(五)归纳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