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定办法等七项制度办法实施细则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院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使考核和工作制度化,杜绝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考核不严、奖惩不分明等现象,激发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热情,从而达到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目的
第二条适用于与质量工作相关的部门及个人
各部门应参照院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对部门内每位职工制定相应的个人考核细则
第三条院总工程师负责指导质量考核管理工作;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手册、程序文件制修订的考评打分;院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作业指导书、方案、检验案例等技术文件编写(修订)质量的考评打分;院质保工程师负责组织报告质量、现场抽查质量等质量工作的考评打分;院质量部门相关人员负责日常质量工作的组织管理及质量考评分的记录
第四条质量考核实施原则(一)科学合理原则
质量考核的依据是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本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用正确的导向促进院质量管理方式向科学规范、高效有序转变
(二)公正透明原则
检验工作质量考核采用部门内部日常考核、部门交叉考核、院质量考核和外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以更加客观、公正、有效地考评各部门工作
(三)奖优罚劣原则
质量考核结果作为质量责任金的发放依据,同时也作为对部门及员工年终考核和岗位聘任的依据之一
发挥质量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先进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给予惩罚,以更好地发挥质量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章质量考核内容第五条质量考核内容包括:(一)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方案、检验案例等第1页共6页技术文件编写(修订)质量的评价;(二)报告/证书质量、现场检验质量、驻场站工作质量、质量体系运转情况等工作评价;(三)设备管理、资料管理、检验软件维护、质量纪律、投诉抱怨等日常质量工作的组织管理及质量评价
第三章体系文件编写考核第六条参与体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