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定办法等七项制度办法实施细则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院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使考核和工作制度化,杜绝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考核不严、奖惩不分明等现象,激发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热情,从而达到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目的。第二条适用于与质量工作相关的部门及个人。各部门应参照院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对部门内每位职工制定相应的个人考核细则。第三条院总工程师负责指导质量考核管理工作;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手册、程序文件制修订的考评打分;院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作业指导书、方案、检验案例等技术文件编写(修订)质量的考评打分;院质保工程师负责组织报告质量、现场抽查质量等质量工作的考评打分;院质量部门相关人员负责日常质量工作的组织管理及质量考评分的记录。第四条质量考核实施原则(一)科学合理原则。质量考核的依据是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本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用正确的导向促进院质量管理方式向科学规范、高效有序转变。(二)公正透明原则。检验工作质量考核采用部门内部日常考核、部门交叉考核、院质量考核和外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更加客观、公正、有效地考评各部门工作。(三)奖优罚劣原则。质量考核结果作为质量责任金的发放依据,同时也作为对部门及员工年终考核和岗位聘任的依据之一。发挥质量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先进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给予惩罚,以更好地发挥质量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第二章质量考核内容第五条质量考核内容包括:(一)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方案、检验案例等第1页共6页技术文件编写(修订)质量的评价;(二)报告/证书质量、现场检验质量、驻场站工作质量、质量体系运转情况等工作评价;(三)设备管理、资料管理、检验软件维护、质量纪律、投诉抱怨等日常质量工作的组织管理及质量评价。第三章体系文件编写考核第六条参与体系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编制修订的,按时完成质量部所下达任务书的内容,经技术负责人组织的评审小组评审定级:a级每份个人加10分,部门加4分;b级每份个人加8分,部门加2分;c级每份个人加5分,部门加1分。修订依据改动大小及难易程度依据对应等级由质管部决定加分情况,审核人员审核一份加2分。(a级:第一次评审基本符合要求,仅少量需要修改;b级:第一次评审有较多问题,修改后经二次评审符合要求;c级:经三次以上评审(审核)及反复修改后才符合要求)第七条每个部门每年于上交5份案例,要求结构内容按照zl2016-16表4-1检验案例填报表格进行填写。案例质量由相关分技术负责人或质量部相关专业人员审核。部门缺少一份扣2分,不达要求每份扣0.5分,编写一份达到要求的案例个人加1分,完成符合要求案例的部门加2分,多交一份加1分。审核一份案例加0.5分。第八条检验方案编写经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审定级:a级每份个人加3分,部门加2分;b级每份个人加2分,部门加1分;c级每份个人加1分,部门加0.5分。审核一份检验方案加1分。(a级:第一次评审基本符合要求,仅少量需要修改;b级:第一次评审有较多问题,修改后经二次评审符合要求;c级:经三次以上评审(审核)及反复修改后才符合要求)第四章检验质量及体系运转考核第九条检验部门建立了内部考核制度、记录,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并于下季度月第一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季度内部考核情况上报质量监督管理部备案,并附见证材料(记录)。上报内容根据各科室内部制度要求及记录格式提交,完成此项工作全年部门质量分加12分,见证和记录按月份提供,第2页共6页缺一个月的见证或记录扣1分,缺一个记录的考核情况扣3分。第十条抽查检验报告证书的考核情况按zl2014-16表1-1《检验报告证书质量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考核;产品出厂制造监检证书考核情况按zl2014-16表1-2《产品出厂制造监检证书质量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检验现场考核按照zl2014-16表2-1《现场质量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驻厂站工作质量按照zl2014-16表2-2《驻厂站工作质量考核表》进行考核。考核分以报告抽查和现场抽查实际得分为依据,所得分以个人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