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末位淘汰考核办法一、末位淘汰制考核的原则和目的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原则。体现优秀者升、平庸者下、违纪者罚。形成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机制。二、末位淘汰形式内部下岗、解除劳动合同。三、考核对象公司全体员工。四、考核周期每年底考核一次。五、考核方式:(一)对中层干部的考核1.末位淘汰的比例。原则上最后一名。2.考核的程序和办法。按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3.被列入末位淘汰的中层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降职或免职手续,待遇按降职或免职后岗位确定,被降职或免职的三年内原则上不予提拔。(二)对工段长、班长、主管等基层管理人员考核1.淘汰比例:行政序列、一、二高线各最后一名。2.考核单位。(1)各相关单位(2)公司各专业考评小组(3)公司考核委员会。3.淘汰形式。分二级淘汰。一级淘汰为。解除劳动合同。即属严重违章违纪,符合附加条款1条款及2条款情节严重的。二级淘汰为。免职。即符合附加条款2条款或经考核列末位人员。4.考核程序4.1个人总结述职报告。报告分工作业绩、管理和技术创新、存在不足和今后打算等几个方面进行总结;4.2群众评议。按工作计划、管理控制、管理协调、员工满意度等四个方面由群众进行评议打分;4.3直接领导测评。根据其现实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测评打分;4.4公司考评委考核审定。相关考核比例分别为。本单位群众评议(20%)、直接领导测评(50%)、公司考评委(30%)。根据各层次考核最后得分确定末位淘汰人员。(三)对操作工人的考核1.考核单位。各单位、公司考核委员会。2.淘汰比例。原则上各岗各工种最后一名。3.淘汰形式。分二级淘汰。一级淘汰。解除劳动合同。即属严重违章违纪,符合附加条款1及附加条款2中情节特别严重的。二级淘汰。内部下岗,下岗期间(1个月)工资按待岗发放,重新上岗后工资按该岗位的80%发放。符合附加条款2或经考核属末位人员。4.考核程序4.1由各单位按月或按季根据员工违章违纪、生产质量完成情况等经班组、工段及各单位考核小组进行分级综合考核,将考核情况进行公示,并在年终汇总公示一年的考核结果。对严重违章违纪的直接予以淘汰。4.2,考核结果经公示,职工无异议后,由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公司考核办法和本单位考核细则规定,从思想品德、遵章守纪、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创新意识(工作技能)等方面进行考评,列出末位淘汰人员名单,再进行公示,并报公司考核委员会。六、各单位要严格考核,凡有员工违反公司及本单位制定的考核规定的,所在单位除扣月奖外,应做好记录,作为末位淘汰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违纪员工的批评教育工作,对经教育不改的坚决予以淘汰。七、在考核中被列为末位淘汰后重新上岗的,属于操作工人,如在下一考核年度本人改正较好,且没有违纪现象,经所在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报公司审核后,可提前撤销淘汰记录,恢复工资和福利待遇,但降薪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属于管理人员,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考察(考察期不少于3个月),表现较好的,报公司批准,可撤销淘汰处理记录,并视公司管理技术岗位情况,可予重新聘任。八、对中层干部、管理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末位淘汰考核工作,必须在下一考核年度的第一个月完成。九、公司工会负责受理员工受到一级或二级淘汰处理,认为不公的申诉。工会受理申诉后,并会同审计监察室共同进行附加条款:1对有下列行为(严重违章违纪)之一的,直接进入一级淘汰。即解除劳动合同。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刑、缓刑、拘役)的。1.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使企业在遭受经济损失超过2万元以上的(包括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以及弄虚作假将不合格品蒙混出厂,给企业造成的损失)。1.3违反工艺、安全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而发生设备或人生事故,使企业或他人遭受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1.4擅自将公司的技术资料(工艺流程、工艺配方、设备图纸等)转赠或转卖他人或其它单位,使企业造成损失的。1.5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或连续旷工超过4天的。1.6上班时间打架、赌博,性质恶劣的。1.7故意损坏、浪费公司财物,造成损失5000元以上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