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良资产与不良贷款不良资产(NPA)是指利息和/或本金分期付款在规定时间内“过期”的信贷工具。简单地说,当一项资产停止为贷款人创造收入时,该资产被标记为不良资产。银行必须将不良资产进一步分为三类:1.不合格资产:保持NPA小于或等于12个月的资产。2.可疑资产:如果资产在12个月内仍属于不合格类别,则将其分类为可疑资产。3.损失资产:根据印度储备银行,“损失资产被认为是无法收回的,其价值微乎其微,以致尽管有一些残值或回收价值,但仍不能保证其可继续作为可银行资产的价值。”不良资产列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上。在长期未付款后,贷款人将强制借款人清算作为债务协议一部分质押的任何资产。如果没有资产抵押,贷款人可能会将资产作为坏账注销,然后以折扣价出售给托收机构。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90天内没有偿还贷款,债务被归类为不良贷款。虽然90天是标准时间,但根据每笔个人贷款的条款和条件,所用时间可能更短或更长。贷款在贷款期限内或到期时可被归类为不良资产。例如,假设一家公司有一笔1000万美元的贷款,每月只支付5万美元的利息,但却连续三个月未能付款。贷款人可能被要求将贷款归类为不良贷款,以满足监管要求。或者,如果一家公司支付了所有利息,但到期时无法偿还本金,贷款也可被归类为不良贷款。在资产负债表上携带不良资产,也称为不良贷款,给贷款人带来了巨大的负担。不支付利息或本金会减少贷款人的现金流,从而扰乱预算,减少收益。为弥补潜在损失而预留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减少了向其他借款人提供后续贷款的可用资本。一旦违约贷款的实际损失被确定,这些损失将从收益中冲销。在一段时间内,资产负债表上有大量的不良资产,对监管机构来说,这是银行财务健康面临风险的一个指标。二、中国不良贷款规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全国融资总额达人民币219万亿元,同比上升10%,其中人民币贷款占68.2%(人民币149万亿元)。中国商业银行通常将贷款分为正常类贷款、关注类贷款、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以及损失类贷款五类,其中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以及损失类贷款均被认作为不良贷款。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的数据,2019年四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41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463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86%,与上季末持平。风险抵补能力方面,2019年四季度末,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4.5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493亿元;拨备覆盖率为186%,较上季末下降1.6%。2019年四季度末,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4.64%,较上季末增加0.1%。服务实体经济方面,2019年四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36.9万亿元,其中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7万亿元,较年初增速24.6%。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6.5万亿元,同比增长为8.4%。数据显示,2019年四季度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290万亿元,同比增长8.1%;保险公司总资产20.6万亿元,较年初增加2.2万亿,增长12.2%。三、不良贷款的成因国内的实证研究与实际工作经验表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可以分为外部原因与内部原因两大方面:(一)外部因素首先是政府的过度的行政干预。政府对银行的行政干涉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是尤为严重,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有银行体系政策性贷款余额超过七千亿元,占当年国家银行体系全部贷款余额的38%。各级政府对地方企业的发展采取过多的行政干预,没有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政银分开,没有为不良贷款问题的解决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借新还旧”(信贷约束)与利率约束不完善。对于一个未完成的无效率投资项目,政府或银行往往主动或被动地追加投资,因为追加投资的边际收益可能大于放弃项目必须付出的边际成本。企业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带来风险好恶的变化及财务上的约束,而财务纪律松懈造成能还贷款的企业也不偿还。在信贷软约束之外,政府的行政权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资金的配置,预算软约束逐步变成为利率软约束。通过优惠利率、利息减免和债转股等种种直接或间接的补贴措施,大大降低了银行的真实贷款利率。此两者相互促进,进一步易于引发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