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个人征信管理第一节概述考点一个人征信系统的含义及内容(一)个人征信系统的含义个人信用征信,也就是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是指信用征信机构经过与商业银行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约定,把分散在各商业银行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储存,形成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其客户了解相关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状况提供服务的经营性活动
个人征信系统(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该数据库采集、整理、保存个人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状况查询服务,为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提供信息服务
我国最大的个人征信数据库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建立并已投入使用的全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
该基础数据库先是依法采集和保存全国银行信贷信用信息,其中主要包括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借款、抵押、担保数据及身份验证信息
在此基础上,将信息采集的范围逐步扩大到保险、证券、工商等领域,从而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基础信用信息服务网络
目前,个人征信系统数据的直接使用者包括商业银行、数据主体本人、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司法部门等其他政府机构
其影响力已涉及税务、教育、电信等部门
(二)个人征信系统的内容个人征信系统所搜集的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信息、非银行信息、客户本人声明等各类信息
①个人基本信息
包括个人身份、配偶身份、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
个人的职务、职称、年收入也都有详细记录,同时每一种信息都标明了获取时间
包括银行信贷信用信息汇总、信用卡汇总信息、准贷记卡汇总信息、贷记卡汇总信息、贷款汇总信息、为他人贷款担保汇总信息(信用明细信息包括信用卡明细信息、信用卡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状态记录、贷款明细信息、为他人贷款担保明细信息等)等信息
③非银行信息
指个人参保和缴费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养路费、电信用户缴费等